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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有了环境标准

来源:空气巴巴   发布时间:2016-12-30

摘要:雾霾频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今,空气净化器就像空调、热水器等成为很多家庭的“标配”。但净化技术种类繁多,经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很多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均达不到所宣传的高性能。

雾霾频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今,空气净化器就像空调、热水器等成为很多家庭的“标配”。但净化技术种类繁多,经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很多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均达不到所宣传的高性能。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将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出台,不仅引导行业进行绿色生产,而且为广大消费者如何选择合适的绿色环保空气净化器产品指明了方向。

规定不同面积去PM2.5等大净化指标

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于2015年1月启动了标准的制订计划。

编制组在调研中发现,市场上用“PM2.5去除率99.99%”“甲醛净化率99%”等宣传语来形容产品的高性能。然而,这些净化器实际效果与所宣传不符,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信心。

空气净化器市场之所以会出现过度宣传等乱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空气净化器产品执行的标准不统一,产品净化效果与房间大小间也没有一个明确指标。

因此,此次推出的标准不仅明确了不同大小房间所用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去PM2.5、甲醛等有机挥发物的大净化指标、噪声等要求,还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去除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瓦·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瓦·小时);净化器产品去除甲醛或甲苯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得小于产品标准值的90%。

规定低噪声、大风量下的洁净空气量要求

曹磊说,编制组考虑到日常在使用空气净化器时,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间内空气质量极差,需要开启强模式快速净化,二是长时间在房间活动开启的低噪声运行稳定模式。而且不同地域,不同大小的房间,对空气净化器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关注产品强模式性能的同时,更应关注稳定模式和睡眠模式。

“考虑以上情况,并通过产品抽样检测和数据收集等验证方式,本标准首次提出了不同使用面积下,产品对去除PM2.5时低噪声运行状态和大风量状态这两种运行模式下的洁净空气量要求。”曹磊说。

标准规定,房间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大风量洁净空气量要求大于200立方米/小时,在静音或睡眠模式下,洁净空气要求大于120立方米/小时;如果房间面积在15—25平方米,上述两个指标330、200立方米/小时;大于45平方米的房间,大风量洁净空气量、静音或睡眠模式下的洁净空气量将分别是650、400立方米/小时。

同时规定,在静音或睡眠模式,噪声应控制在47分贝或40分贝以下。

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友好

此次标准要求,从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到终的废弃和回收全生命周期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也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选择上必须符合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净化器产品外壳和电路板的基材不使用短链氯化石蜡(SCCPs);外壳中质量大于25克的塑料零件不使用含氯、含溴的聚合物,不添加含有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的阻燃剂;除电线电缆外,质量大于25克的塑料零件不使用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所用紫外光灯的汞含量不大于15毫克/支等。在净化器产品的外包装上,要求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铅、镉、汞和六价铬总量不大于100毫克/公斤。

该标准的发布,能使产品更有效地净化室内环境从而保护人体健康,使消费者在购买该类产品时有据可依,进而既规范了市场,又促进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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