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来源:空气巴巴 发布时间:2016-09-13
空气巴巴交易平台是一个专做空气能源产品的综合服务平台,是空气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因此,在空气巴巴交易平台上注册店铺的商家所经营的应是与空气能源相关的产品、配件、服务等类别。其他经营类别本平台暂不提供相关经营服务,敬请谅解。注册空气巴巴交易平台店铺的用户,请依据并遵守空气巴巴交易平台招商资质标准进行注册。谢谢合作! | ||||||||||||||||
一、基础资质标准 | ||||||||||||||||
店铺类型 | 旗舰店 | 专卖店 | 直营店 | |||||||||||||
开店企业资质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上要有国税章和地税章,无地税需提供地区停止地税证明); |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品牌资质 |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7、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
* 若由权利人授权开设旗舰店,需提供在空气巴巴交易平台开设旗舰店的独占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卖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由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卖家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必须完整有效,不得有地域限制),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 若经营出售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 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专卖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
* 若申请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店铺内经营的品牌资质要求同专营店品牌资质要求。 | ||||||||||||||||
注: | *为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要求,卖家有义务对其在空气能源网平台销售的每款商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空气能源网平台发布的各品类商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空气能源网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不定期商品质量抽检,或要求卖家对空气能源网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二、空气巴巴交易平台招商行业资质标准 | ||||||||||||||||
经营大类 | 资质材料要求 | |||||||||||||||
家用电器 | 1、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针对具体产品型号); 2、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开店公司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
机械 | 1、若经营电动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安全玻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装饰装修材料等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安全认证证书。 | |||||||||||||||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求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 ||||||||||||||||
3、若经营装修施工/工程监理要求如下: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相应等级证书(主要含室内装修、装饰范围); (2)各级建设厅颁发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工程监理需提供建设部或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含地区性装饰协会)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
汽车用品 | 1、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轮胎、车灯类目需); | |||||||||||||||
2、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
3、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
4、依据品牌提供质检报告(包括GPS导航、行车记录仪、安全预警仪、洗车工具、空气净化)。 | ||||||||||||||||
本标准于2016年5月27日修订发布,于2016年5月30日生效。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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