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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政策见证空气能热泵发展

来源:空气巴巴   发布时间:2016-02-17

摘要:十年来,空气能热泵在国家热泵建筑供暖政策的大力扶持下飞速发展。

十年来,空气能热泵在国家热泵建筑供暖政策的大力扶持下飞速发展。

 

1、2005年,国家发改委实施了中国第一个关于建筑节能的文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指出扶持加快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2、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大力发展热泵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3、2007年,国家发改委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实施空气源热泵技术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空调和采暖系统变频调速技术、空气热回收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

 

5、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热泵技术、地热能等在建筑物的推广应用。

 

6、《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领域中4个与热泵有关。

 

7、2008年5月,发改委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2008(36)号文件,含“热泵节能技术”。

 

8、《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能源中“空气源热泵与采暖、空调、热水联供系统技术”等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热泵、复合热源(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泵热水机、二级能效及以上制冷空调压缩机。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提出“加快普及水泵、热水器、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11、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能新能〔2013〕48号《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鼓励具备应用条件的城镇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同步推广应用热泵系统,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系统,鼓励既有燃煤、燃油锅炉供热制冷等传统能源系统,改用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复合应用”;“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支持政策。”

 

12、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热泵热水器压缩机》作为国家标准,这一新国标更注重不同工况下对压缩机的评价,从而提升整机性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了《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新实施规则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3、2015年年中,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各地各区“空气能热泵采暖补贴政策”相继落实,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公共机构性质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率高达投资额50%。


十年政策见证空气能热泵发展

(十年政策见证空气能热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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